2021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决定自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中564种农药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见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文件。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见附录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附录A(规范性)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
附录B(规范性)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