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德国主管当局BAuA(Feder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向ECHA提交了一份修改草甘膦危害分类的申请,建议草甘膦的危害分类由之前的Eye Dam. 1, H318和Aquatic Chronic 2, H411改为Eye Dam. 1, H318、STOT RE 2, H373和Aquatic Chronic 2, H411。此前热议的关于草甘膦致癌性的分类,并不在此次危害分类更新申请当中。该申请的45天的公众评议期于6月2号开始,已于7月18号结束,所有的评议意见都已在ECHA网站上公布。
接下来,BAuA需要对公众评议意见作出反馈。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 Committee for Risk Assessment)也开始启动所有资料的评估,预计会在2017年11月底前给出评估意见。到时,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包括评估的过程、对公众评议的评估和RAC的意见,都会在ECHA网站上公开发布。目前,BAuA提交的卷宗资料已经公开,关于此话题的进展也被翻译成22国语言在ECHA网站上公开。
作为广泛使用的广谱型除草剂,草甘膦可以高效的杀死作物中的杂草。原先ECHA就已经给出一个适用于整个欧盟的草甘膦危害分类的评估意见,即草甘膦原先就已经有确定的危害分类。
此次德国BAuA提出修改其危害分类的申请,RAC在评估所有可用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之前已经评估过的资料及公众评议)后,将会独立给出一个新的评估意见,并提交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会作出最后决定,并将此最后决定列到CLP法规的附件VI中。关于危害分类的整个评估都仅基于草甘膦自身的危害特性,而不考虑人类和环境的暴露情况及风险,即不考虑草甘膦的使用方式及使用量。
作为一种农药产品,草甘膦与使用相关的风险会根据PPP(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此次关于其危害分类的决定到时也会考虑进草甘膦的再评审中,影响其再评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