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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防治对象农药登记,如何确定残留试验的点数?
对于扩大防治对象(即作物不变)的农药登记,应根据施药时期、施药次数、施药剂量和施药间隔情况,对有可能导致残留风险增加的,可提交点数减半的残留试验资料, 但点数不得少于2点。不增加风险的,可减免农作物残留试验。
中国农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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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
3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可以在1年内完成吗?
可以。登记作物残留试验点数应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以及《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区域指南》等规定要求安排。
中国农药登记
中国农药相同原药登记
中国新农药登记
2024年5月11日
2
对于未列入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区域的作物,如何进行残留试验安排?
试验点的选择可通过前期调研,试验地点应优先安排在作物主产区,并应综合考虑作物种植面积、品种、耕作方式、主产区以及气候带差异对农药残留的影响。在提交登记申请资料时,应说明试验地确定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中国农药登记
中国农药相同原药登记
中国新农药登记
2024年5月11日
4
农药登记中,春大豆和夏大豆的残留试验点数有什么要求?
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区域指南》的规定,申请作物为春大豆和夏大豆时,残留试验点数均为6点以上。
中国农药登记
中国农药相同原药登记
中国新农药登记
2024年5月11日
3
烟草农药登记需要提交残留资料吗?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和《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区域指南》要求,烟草农药登记需要提交8点残留试验资料。
中国农药登记
中国农药相同原药登记
中国新农药登记
2024年5月11日
2
什么是两用物项?常见的两用物项有哪些?
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监控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等。
其他化学品法规
2024年5月11日
3
2024年两用物项监管政策有哪些最新变化?
根据《关于对含γ-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服务管理措施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对γ-丁内酯含量低于60%(含)的光刻胶、聚酰亚胺取向液、稀释剂、感光液、防反射薄膜生成液,免于办理进口许可;免于办理国内购买和运输备案证明。
其他化学品法规
2024年5月11日
2
除普通贸易外,其他形式进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是否需要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是,根据《办法》第六条、十二条、十九条、二十条规定,过境、转运、通运,通过对外交流、交换、合作、赠送、援助、服务等形式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赴境外参加或举办展览会运出境外的展品,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其他化学品法规
2024年5月11日
2
两用物项和进出口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提供《监控化学品进口核准单》或《监控化学品出口核准单》原件;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批复单》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原件等等。
其他化学品法规
2024年5月11日
4
进出口当事人应当向哪一机构申领《两用物项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进出口经营者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在京的中央企业向许可证局申领)。
其他化学品法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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